临淄区统计局
标题: 临淄区统计局职能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069D/2019-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9-02 发布机构: 临淄区统计局

临淄区统计局职能

发布日期: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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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法律、法规、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依法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并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区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统一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和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街道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指导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

  (七)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等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和代管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公开电话:0533-7211564

 办公地址:临淄区广场路1号行政办公中心521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