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统计局
标题: 关于转发淄博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淄博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069D/2019-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3-06 发布机构: 临淄区统计局

关于转发淄博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淄博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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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决策部署,全市将于2019年度开展首期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选拔工作,现将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淄博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选拔工作的通知》(淄统发201911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条件

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选拔的范围、条件按照《淄博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各镇办执行时不得搞变通、打折扣。选拔工作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选拔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名额分配

各镇、街道负责本地人选的推荐工作。各镇、街道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基层统计人才上报区统计局。

三、其他事宜

  各镇、街道请于3月16日前将推荐工作报告、淄博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入选人员审批表(附件1)各一式3份报区统计局。同时,附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相关事迹材料严禁抄袭,如发现雷同即取消该人员申报资格),用A4纸仿宋3号字打印,一式3份。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审核工作组织情况、公示情况、举报核实情况、推荐意见等内容。区统计局将从所有符合条件的上报人员中择优选择6名人员推荐上报市统计局。

联系人:李慧玲 7223533

附件:1、淄博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入选人员审批表

2、关于开展淄博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选拔工作的通知

        3、《淄博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

附件1:淄博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入选人员审批表.PDF

附件2:关于开展全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选拔工作的通知(淄统发〔2019〕11号).pdf

附件3:关于印发《淄博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淄统发〔2018〕7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