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统计局
标题: 临淄区统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069D/201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3-29 发布机构: 临淄区统计局

临淄区统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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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区统计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机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发布。严格按照《保密法》对信息进行归类,在最大范围内公开非涉密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部门公文8条,工作动态类160条,规划计划7条,统计数据8条,统计公报1篇,统计年鉴1篇,并按照要求公开本部门财政信息。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及时发布统计信息公开产品,提供统计服务。区统计局及时编发《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手册》等重要统计资料。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服务。

(二)利用经济普查加大对统计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电子屏、宣传画等方式,加大对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宣传力度。建立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机制,形成系统内外相结合的宣传网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内我局严格按照《指南》规定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尚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申请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区统计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仍存在制度机制滞后于新形势新变化,信息公开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负责信息公开的科室还需加强配合等问题。下步,我们将按照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  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制度,有序推进。不断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有序推进统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信息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提高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效率。 

(二)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与培训,做好微博、微信、数据服务平台管理人员和撰稿人员的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三)密切配合,及时公开。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重不漏。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