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统计局
标题: 临淄区统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069D/2014-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4-03-30 发布机构: 临淄区统计局

临淄区统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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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的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以服务政府决策、服务企业发展、服务百姓办事为根本目的,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畅通渠道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2现根据临信办发[2013]1号文件要求,将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业务工作类43条,其他信息1条。

    本年度内我局按照《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定的范围,对201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并及时公开了以下几方面的信息:区统计局机构概况及各科室职能情况介绍,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情况;区统计局召开各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庆祝“三八妇女节”、建党92周年系列活动,开展结对帮扶等工作的信息以及2013年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除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外,本年度还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40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95人次,电话咨询305人次,充分满足公众和各企事业单位了解信息的需求,年度内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及行政复议的情况发生。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内我局严格按照《指南》规定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尚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申请进行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指南》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无一项泄露国家秘密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行为。本年度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通过网站公开的信息量较多,但通过其它方式如报纸、电台等渠道公开的信息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努力创新,提高业务素质。二是进一步强化基础性工作,建立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规范办事。三是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队伍,强化培训,明确工作规范,熟悉工作程序;四是坚持执政为民,畅通依申请渠道。按照利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办事和易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规范信息公开载体,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努力使统计数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让群众满意、企业满意、政府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