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统计局
标题: 临淄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069D/2021-512439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7 发布机构: 临淄区统计局

临淄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7
  • 字号:
  •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临淄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淄区统计局政务网站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tj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临淄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721156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临淄区统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制度机制,全力推进统计公开透明,不断提高统计公信力。

(一)2020年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中业务工作 114条、统计信息59条、机构职能5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规划计划 2条、法规公文3条、部门会议11条、公益事业1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2条、财政信息 7条、管理和服务公开 15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2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1 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8条。(以下为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截图。)

1.业务工作截图

2.统计数据截图

3.部门会议截图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截至目前,区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条数为0。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度,区统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不断健全体制机制。临淄区统计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为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临淄区统计局在原有《临淄区统计局保密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印发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等文件,规范了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建立了统计工作保密台账,对保密重点部位和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杜绝涉嫌涉密信息外泄。

(六)平台建设。临淄区门户网站设立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设置了业务工作”、“法规公文”、“政策解读”、“民生公益”、“管理和服务公开公共监管等栏目,按要求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及时维护和更新。

(七)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结合内部科室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局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重新确定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同时,局内各科室、单位也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适合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主动报送办公室,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监督保障情况。统计局积极参加政府公开办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议,主动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仍存在制度机制滞后于新形势新变化,在信息公开及时性、规范性等方面还有差距信息公开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负责信息公开的科室还需加强配合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业务培训沟通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临淄区统计局

                                                                        20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