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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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49884W/2024-520825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2-20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服务退役军人为宗旨,以公正、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相关情况的汇总上报和日常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机构信息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信息:部门职能(涉密除外)、机构设置(内设科室、下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班子成员等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文件与政策解读
以局机关名义制定的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成文过程中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政策与原文件同时审核签批,信息形成之日及时公开。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文件,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会议
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根据会议议题内容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并对会议议定事项进行解读。会议内容与解读材料一并及时公开。(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四)政府重点工作
《政府工作报告》等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情况,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包括工作举措、进展成效等。(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五)建议提案办理
1.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人大代表建议,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发布建议办理的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2.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协委员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发布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六)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针对政务公开培训、安排部署及推进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
(七)财政信息
按照要求公开单位财政预决算说明、表格、“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
(八)行政执法信息
落实“三项制度”规定,全面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要件信息。(责任单位:优抚双拥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将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整体工作。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优化政务环境。
(二)强化管理服务。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
(三)抓好跟踪落实。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