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临淄区卫计局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4949/2017-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12-10 发布机构: 临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临淄区卫计局

发布日期:201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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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临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挂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  规划信息财务科  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挂法监科、行政许可科牌子)  医政和医疗服务监管科(挂药政科牌子)  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  计划生育指导科  临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临淄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服务中心  临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临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大队
工作职责: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挂区中医药管理局牌子)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挂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 规划信息财务科 、 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挂法监科、行政许可科牌子)、 医政和医疗服务监管科(挂药政科牌子)、 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 、 计划生育指导科 ;直属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大队;下属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口腔医院及8个乡镇卫生院;临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临淄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归属区卫计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疗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拟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与信息工作。

(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和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监督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标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和国内交通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贯彻落实并监督实施省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规范、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全区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山东省药品增补目录,执行国家和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拟定全区有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负责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建立并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机制,组织实施国家、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制度,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

(十)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并组织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攻关项目。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查和考核评估,监督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开展对外援助和国际交流合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

(十五)负责全区中医药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保健工作规划、政策;负责区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区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区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姓名职务:党委书记、局长  刘先伟
电话传真:0533-7181093
地   址:临淄区晏婴路199号
受理投诉部门:临淄区卫计局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533-7181093
责任部门:临淄区卫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