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辛店街道办事处
标题: 辛店街道: 2020年度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659E/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11 发布机构: 临淄区辛店街道办事处

辛店街道: 2020年度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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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辛发〔2020 

 

辛店街道办事处

关于做好2020度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实施方案

 

委办、村(居)双管单位:

为扎实做好2020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结合街道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巩固提升禁烧成果,切实增强做好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街道严格执行行政推动、财政扶持、群众参与、疏堵结合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仍未形成,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压力仍然较大各委办、村(居)、各双管单位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作物秸秆禁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全力抓好今年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

二、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

2020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各类农作物秸秆,坚持疏堵结合,以抓禁烧、促转化、提水平为目标,强化村(居)主体责任,村(居)支部、村(居)成员的直接责任和街道监督指导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大扶持力度,培植壮大秸秆转化利用经营主体,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措施,提升秸秆转化利用产业化水平,秸秆转化利用率达到100%,确保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同时,做好其它秋季在田农作物秸秆禁烧及菜园地、垦荒地、院内作物的禁烧工作

三、严格责任分工

街道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1党政办公室:负责材料的印制;通过编辑信息、微信等方式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报道。

2.纪工委:负责对工作中涉及党员干部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3中心校:负责加强对各类在校学生的禁烧宣传教育,发动学生小手牵大手做好家庭的禁烧宣传工作。

4派出所: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5.财政:负责将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6.农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巡查,负责调度秸秆禁烧、转化利用,蔬菜秸秆、玉米皮、碎秸秆等可燃物清运处置;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技术推广。协调调度作业机械,制定宣传还田作业标准,培训作业机手,确保农机作业质量,严肃处理违规作业行为。

7环卫公司:负责辖区范围内禁止焚烧枯枝、落叶、垃圾行为。

8各村(居):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农作物秸秆的彻底清理及禁烧工作。

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作物秸秆禁烧是全街道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任务的重要内容,各村(居)书记、主任对本辖区内秸秆禁烧负总责。各村(居)要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分工,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到地块,加大宣传力度,将禁烧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保障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禁烧巡查。街道以片为单位从机关抽调工作人员包村(居),协助各村(居)搞好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街道成立专门的禁烧督导巡查组,对全街道禁烧工作进行督导巡查,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村(居)开展重点督导,并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时,对包村干部和村(居)包地块人员一并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各村(居)要成立3-5人的巡查队,并将禁烧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将任务落实情况上报农委。三秋期间各村(居)要设立三秋指挥部,指挥部要设在田间地头实行每天点名和记录制度。

(三)政策支持。对全面完成农作物秸秆禁烧及清理工作并实施秸秆还田深耕播种,采取秸秆还田旋耕深耕再旋耕扶垄整畦小麦施肥播种秸秆还田深松旋耕小麦施肥播种的村(居),待三秋工作全面结束并通过街道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后,按粮食直补面积给各村(居)每亩补助100元。没有粮食生产任务的村(居)自行清理辖区内的农作物秸秆,确保自己辖区内不发生焚烧秸秆及可燃物行为。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工作中失职、渎职或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将视情节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村(居)出现着火点的,每发生1个着火点从补助款中按种植面积每亩扣发30元,村(居)两委成员从年终工资中每人扣发300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村(居)主要负责人;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责任追究情况书面报区禁烧办。对工作不力造成区域环境影响的,严格追究村(居)主要负责人责任。对重污染期间发现秸秆焚烧情况的,一律严肃问责。没有粮食种植任务的村(居)参照此追究办法进行处理。

举报电话:7180189   719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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