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辛店街道办事处
  • 标题

    关于迅速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659E/2019-1611963.0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2019-01-22

  • 发文日期

    2019-01-30 17:02:53

  • 发文机关

    临淄区人民政府辛店街道办事处

  • 发文字号

    临辛办发〔2019〕11号

  • 有效性

    有效

临辛办发〔2019〕11号 

 

各片区、村(居):

入冬以来,全省接连发生4起较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共造成17人死亡。2018年12月15日,菏泽市巨野县大义镇程庄村一农户屋内烧玉米芯取暖发生一氧化碳中毒,造成6人死亡。2018年12月17日,东营市胜利石油管理局仙河社区发生1起居民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时一氧化碳中毒,造成5人死亡。2019年1月2日,菏泽市牡丹区何楼办事处后尚庄村一村民室内使用火盆燃烧木炭取暖发生一氧化碳中毒,造成3人死亡。2019年1月17日,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邱庄村郑某某一家在卧室燃烧木料取暖,导致一氧化碳中毒,造成3人死亡。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邱庄村一农户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通报》(鲁安办明电〔2019〕2号)《关于迅速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鲁安办明电〔2019〕3号)和《临淄区冬季安全应急宣传教育进家庭活动实施方案》(临安办字〔2019〕3号)要求,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现将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动员街道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突出村居(社区)重点区域及出租屋、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独居户等易发部位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风险告知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预防和消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时间安排

从现在开始到2019年1月底,在全街道范围内迅速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专项行动。

三、重点内容

(一)发放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明白纸。各片区、村(居)要针对本辖区实际,迅速将居民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明白纸(附件1)发放到村居(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职工群众手中,让广大村(居)民和职工群众按照明白纸的要求,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二)深入开展冬季安全应急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各片区、村(居)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应急、教育、公安、住建、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消防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冬季安全应急宣传教育进家庭活动的通知》,充分发动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发挥基层干部、村居网格员、老党员、驻村人员、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群体的作用,突出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内容,深入到每村、每户、每个家庭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冬季防范一氧化碳中毒这个重点,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公共宣传栏、户外显示屏等媒体上保持高强度、多频次的宣传和提示警示,营造浓厚氛围,让安全宣传教育真正的入耳入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期间,各片区、村(居)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住户、出租屋及企事业单位进行抽查,检查明白纸是否发放到每一户、每一名职工群众手中,居民和职工群众是否掌握防范一氧化碳常识,家中是否存在取暖、使用燃气方面的安全隐患。重点做好出租屋、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独居户等易发部位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当场指出、当场整改,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辛店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22日

 

辛店街道关于迅速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doc

辛店街道关于迅速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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