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区信访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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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527264A/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2-17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信访局 |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制定如下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从事政务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方式
(一)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
1.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市、区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相关政策文件等。
2.依申请公开注意事项。
3.主动公开的范围、内容及考核工作要求等方面内容。
4.以及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二)积极开展自学活动
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应加强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学习,主要内容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历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领导讲话、政策法规等。
三、培训要求
1、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2、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