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信访局
标题: 机构职能
索引号: 11370305004527264A/2021-520904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17 发布机构: 临淄区信访局

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1-12-17
  • 字号:
  • |
  • 打印

一、承担区委、区政府来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参与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群众后续接待处置协调工作。参与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指导镇、街道加强信访基层联络员队伍使用工作。参与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信访事项的协调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参与向有关镇、街道和区直部门交办上访案件。参与本科信息调研工作。

二、承担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含传真、电话)办理工作。参与上级政府机关转送、交办来信事项的办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参与向镇、街道和区直部门交办来信案件。参与网上信访工作。参与本科信息调研工作。参与指导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开展办信工作。

三、承担区委、区政府、区信访局批转信访事项的督查服务工作;承担区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信访事项的转办服务工作;承担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服务工作;承担信访事项的复查服务工作;承担上级及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重大、紧急、突发信访事项,到区以上上访事项以及自行办理的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