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信访局
标题: 临淄区信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527264A/2018-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2-15 发布机构: 临淄区信访局

临淄区信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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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信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临淄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予以明确,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维护与更新,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申请处理工作,拓展了信息公开的形式,及时、准确地公开了政府的各类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做到了阳光政务、透明政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信访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补充完善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负责信息审核把关,对外宣传等外宣类工作由政工宣传与法规科具体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对需要公开的相关内容作了规范和统一,完善了对依申请公开受理的工作程序,及时更新发布有关信息。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相关政策信息,公开了单位办公电话0533-7220362,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7年,区信访局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今日临淄》、“临淄信访”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一步与群众沟通交流,解答信访政策,主动发布最新业务下沉情况,最大程度上方便了群众办理信访业务。

五、《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字〔2017〕10号)要求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工作要点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所有涉及我局的民生项目全部公开,做到“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区政府网站信访局信息公开版块、临淄网上信访受理平台,更全面地提供网上服务、接受公众监督,更好的与群众开展互动交流,随时发布工作动态,更新网站内容,便于群众第一时间获得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有关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区信访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区信访局不存在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行为。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区信访局未发生由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2017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3个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均为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及安排部署下,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1、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的范围还需丰富;2、公开的信息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1、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2、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抓好信访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