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信访局
标题: 临淄区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527264A/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31 发布机构: 临淄区信访局

临淄区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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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1日到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人民路728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0362;邮箱:lzqxf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临淄区信访局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相关要求,结合信访管理工作实际,丰富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提升信访工作领域公开水平,以公开促透明、以透明促发展,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通过公众号、网络媒体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与宣传,持续提高工作成效,以利民、便民为中心,着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临淄区信访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淄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及民生保障重点工作,2022年度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121条,其中业务工作14条、法规公文1条、政府会议2条、民生公益3条、财政信息4条、部门单位1条,其他97条。通过临淄信访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文章83条。撰写政务公开相关信息15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信息发布程序,落实三审制,明确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规范化建设临淄区信访局信息公开专栏,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内容,对涉及的法规政策、部门文件等及时予以公开。加强与政务媒体联动,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信息发布,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要求经常开展政务公开自查,找准问题,及时完成任务,并接受上级检查考核,根据测评反馈问题,及时对照问题明细整改落实,上报整改报告,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定期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信息。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专业力量建设还有差距。由于工作人员岗位调整等原因,导致专门工作力量动态变化,工作人员在培养周期内业务不熟、政策把握不准、考核体系指标理解不细等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工作规范性上还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公开工作谋划不够前瞻细致,导致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公布形式不规范等情况。

2.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核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确保信息内容准确、高效。二是对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分类细化,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职责及工作要求,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对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规范及公开要求等开展针对性学习,增强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区信访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2022年区信访局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事项

2022年,通过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0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0件。

 (三)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规定的学习宣讲。提高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协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度。

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持续抓好管理机制的长效运行,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三是加强规范性建设。结合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工作,着力做好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的规范,根据工作任务实际,适时调整相关设置,及时回应公众关心关注,同步做好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四)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度,临淄区信访局严格落实《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围绕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及民生关注热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关注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