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信访局
标题: 临淄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527264A/2024-542609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5 发布机构: 临淄区信访局

临淄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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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到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人民路728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0362;邮箱:lzqxf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淄区信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区信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度,通过区信访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信访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数据统计等信息共计109条。同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发布年度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等重要信息,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涉及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等敏感信息也做到了全面公开。同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官方网站功能,规范化建设临淄区信访局信息公开专栏,提高信息发布效率。对网站进行优化升级,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内容,对涉及的法规政策、部门文件等及时予以公开。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传播的广度和深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监督机制,通过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提高其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诉求,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改进。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功能和交互性有待进一步完善。平台界面友好度和用户体验需进一步优化。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二是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三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加强平台功能开发和技术升级,优化界面设计和用户体验,提高平台的互动性和便捷性。同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新媒体等平台增加信息的传播力度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通过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0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0件。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度,临淄区信访局严格落实《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围绕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及民生关注热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关注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注重利用新媒体平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信访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等信息,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和评估,建立了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适时调整相关设置,及时回应公众关心关注,同步做好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