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畜牧农机服务中心
标题: 临淄区畜牧农机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5MB2889958P/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9 发布机构: 临淄区畜牧农机服务中心

临淄区畜牧农机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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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结合临淄区畜牧农机服务中心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区畜牧农机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畜牧农机服务中心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各类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的指示要求,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本年度共公开政府信息124条,其中业务工作95条,乡村振兴信息5条,机构职能信息9条,政府会议信息1条,政策解读1条,规划计划2条,民生公益2条,脱贫攻坚信息2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3条,管理和服务公开3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0年度,畜牧农机服务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条数为0。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建议提案情况。2020年度,区畜牧农机服务中心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我中心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科室负责提供公开内容,分管领导负责保密审核,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宣传、督促等日常工作。

(六)平台建设情况我中心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平台信息。认真做好新旧平台数据迁移,完善新平台目录梳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务公开规范运行。

(七)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根据临淄区畜牧农机服务中心领导调整后的工作分工,确定由党组成员、正科级干部蔡传银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对外公布,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业务规范、有序、有效开展,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强化了政务公开制度保障。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地公开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照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

(八)监督保障情况。区畜牧农机服务中心积极参加区政府公开办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议,主动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格式不规范,存在错别字、格式混乱等问题;信息公开时效性不足,存在内容公开事项滞后问题;新旧政务公开平台迁移工作不够完善的问题。 2021年我中心将从三个方面认真改进。 一是统一规范政务公开信息格式和内容。对各科室报送的政务公开信息认真审核,确保每篇信息符合排版要求,内容上无错别字。审核无误后统一发布。 二是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督促各科室在完成相关工作后,及时攥写信息上传到政务公开平台,方便公众能够及时查询最新信息。三是认真梳理新旧政务平台相关目录,按照要求对新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补充完善,做好旧平台数据迁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中心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