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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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5731K/2025-551173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3-3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应急管理局 |
为确保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省、市、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到实处;加强法治建设、做到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杜绝安全检查频次高、随意性大、隐患排查装样子、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等问题,提高执法质量和效能,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正确处理行政检查与优化营商环境之间的关系,在推行“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的同时,从严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减少和降低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
通过重点检查与一般检查相结合,计划检查与“双随机”抽查共推进的方式,确保对列入监督检查计划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监督检查复查率达到100%;安全生产举报事项查处率100%;对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率达到100%;行政复议“零撤销”、行政诉讼“零败诉”。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按照分级分类和属地管理要求,紧盯危化品、非煤矿山、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监管企业、重点监管环节开展执法攻坚。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大行刑衔接案件查办力度和危险作业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抓好典型案例报送工作,认真办理并向应急部报送合格典型执法案例。着力推进“互联网+执法”应用,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功能应用,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
(二)强化制度措施和标准落实。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措施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学习,确保制度措施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单位和生产一线。宣贯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扎实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体系建设一体化创建,促进企业全员责任制落实到位、现场安全管理到位、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年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继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制作,强化执法检查;继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树立应急管理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
(四)强化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淄博市安全生产举报处置办法》,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对市应急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以及重大事故隐患、瞒报亡人事故、跨区域、媒体关注或者曝光、多次重复反映以及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举报事项,加大核查力度。持续推动有奖举报宣传工作,完善举报受理、现场核查、奖金发放过程管理,充分调动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严厉查处泄漏举报人信息行为。
(五)组织参与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活动。积极参与应急管理部、省应急厅、市应急局安排部署的异地执法、帮扶式执法、集中执法等执法活动,采取集中组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统一标准等形式,精准、高效、有力地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六)受理、查处群众举报案件。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举报无小事的服务理念,及时受理上级交办、来信、来电、来访等举报案件,按规定时限认真办理,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
三、执法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的规定,参考《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参考标准》并结合企业固有安全风险和安全管理实际情况,明确执法检查重点内容,科学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实施精准执法检查。
四、执法力量及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安全生产基础科监督检查计划。
1.总法定工作日
法定工作日(248)×执法人员数量=248×6=1488个。
2.其他执法工作日
(1)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所需工作日为3×4×3=36个。
(2)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工作日:每次需要2名工作人员2个工作日,约20次,所需工作日为2×2×20=80个。
(3)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所需工作日:全年培训机构举办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20次,每次至少需要2名工作人员一天时间,所需工作日为20×1×2=40个;“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活动专项督查需要4名工作人员30天时间,组织考试需要6名工作人员4天时间,所需工作日为4×30+6×4=144个;共需工作日为184个。
(4)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指导工作日,平均每年指导50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每家企业需要2名工作人员审批0.5个工作日,评审需要2名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所需工作日为50×2×0.5+50×2×1=150个。
(5)应急救援工作工作日:组织矿山企业开展应急救援培训、演练,所需工作日为10个。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日:每年组织矿山、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10次,每年组织一般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10次,每次至少1天,每天需要2名工作人员,所需工作日为20×1×2=40个。
(7)起草各类工贸企业相关文件所需工作日,平均每个文件需要2名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平均每年共起草各类文件50个,所需工作日为2×1×50=100个。
(8)专家检查工作工作日:计划安排4次非煤矿山企业(3家)和 1次重点工贸企业(28家)专家检查,每家企业专家检查需2名工作人员各2个工作日,所需工作日为3×4×2×2+28×1×2×2=160个。
合计:其他执法工作日为760个。
3.非执法工作日
(1)学习、党群活动工作日:每周业务、党建等各类学习每人0.5个工作日,所需工作日为6×0.5×52=156个。
(2)培训工作日:根据《公务员培训规定》,每个执法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2个工作日,所需工作日为6×12=72个。
(3)会议工作日:国家、省、市级视频和业务会议平均每年召开30次,每次0.5天;区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平均每年召开1次,分11个批次召开,筹备会议需4人各2个工作日,全体参会每次0.5个工作日;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平均每年召开12次,筹备会议需2人各1个工作日,全体参会每次0.5个工作日;其他会议平均每年召开12次,每次0.5天。所需工作日为30×0.5×6+4×2+11×0.5×6+2×1+12×0.5×6
+6×12×0.5=205个。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工作日:年休假5×1+10×3+15×2+20=85个,病假事假等其它假平均每人每年占用2个工作日,6×2=12个,所需工作日为85+12=97个。
合计:非执法工作日为530个。
4.监督检查工作日的确定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488-760-530=198个。
5.监督检查企业家数的确定
监督检查一家企业需要2名执法人员至少2个工作日,监督检查企业数量为:47家50家次(其中重点检查17家20家次,双随机检查30家)。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1.总法定工作日
法定工作日(248)×监管人员数量=248×9=2232个。
2.其他执法工作日
(1)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所需工作日为2×5×5=50个。
(2)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工作日:每次需要2名工作人员2个工作日,约80次,所需工作日为2×2×80=320个。
(3)组织专家评审危化品项目试生产方案、安全条件确认工作工作日: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试生产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一家试生产项目需要2名工作人员2个工作日,预计全年有25个危化品试生产项目,所需工作日为2×2×25=100个。
(4)各类危险化学品相关文件材料工作日:平均每个文件需要1名工作人员2个工作日,平均每年起草各类文件材料150个,所需工作日为1×2×150=300个。
(5)专家检查工作工作日:迎接重点县检查和复查共(6家),每家企业需2人各2个工作日;所需工作日为6×2×2=24个。
(6)危化品企业罐区动火作业报备联审、特殊作业及承包商管理现场核查工作日:每次需2人各0.5个工作日,预计每年罐区动火作业报备联审60家次、特殊作业及承包商管理抽查约376家次,2×0.5×436=436个
(7)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改造核查工作日:每次需2人各1个工作日,涉及企业22家,所需工作日为22×2×1=44个
合计:其他执法工作日为1274个。
3.非执法工作日
(1)学习、党群活动工作日:平均每月每人2个工作日,所需工作日为9×12×2=216个。
(2)培训工作日:根据《公务员培训规定》,每个执法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2个工作日,所需工作日为9×12=108个。
(3)会议工作日:参加各类会议平均每月每人1个工作日,9×12×1=108个。组织各类会议平均每月2人各2个工作日,2×2×12=48个。所需工作日为108+48=156个。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工作日:年休假3×15+5×10+1×5
=100个,病假事假等其它假平均每人每年占用2个工作日,9×2=18个,所需工作日为100+18=118个。
合计:非执法工作日为598个。
4.监督检查工作日的确定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工作日=2232-1274-598=360个。
5.监督检查企业家数的确定
监督检查一家企业,需要2名执法人员至少3个工作日,监督检查企业数量为60家(其中重点检查30家,双随机检查30家)。
五、执法检查范围及频次
2025年度,临淄区应急管理局重点执法检查企业47家50家次,一般执法检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60家。
(一)重点执法检查。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将部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非煤矿山、涉爆粉尘等47家50家次生产经营单位列为重点执法检查对象(详见附件)。
(二)一般执法检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在重点检查单位以外,根据企业固有安全风险和安全管理现状,随机选取60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般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频次。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对于重点执法检查对象,原则上年度内至少执法检查1次。对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2次,标准化二级企业累计不超过4次,标准化三级企业累计不超过8次,未进行标准化定级的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12次。对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执法检查不超过1次,标准化二级企业累计不超过2次,标准化三级企业累计不超过4次,未进行标准化定级的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6次。
针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监控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等,依法依规及时快速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核实,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各承担执法检查任务的科室应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并将其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提前做好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执法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执法计划。对年度执法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本着“先主后次、先急后缓”的原则有针对性的制定月度执法计划,并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安排、责任分工等,确保计划如期完成。
(三)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化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执法“双备案”制度。充分运用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和鲁执法系统,将执法检查、立案处罚等信息实时录入系统,做到执法信息全部上网、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信息网上公示,实现安全生产执法全过程网上运行。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实施执法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执法检查,严禁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专家、网格员、临时工等工作人员实施执法检查,可在执法人员带领下开展辅助工作。严禁违规开展异地检查,可在上级部门统一部署下开展。要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严控现场检查人员数量,不得要求层层陪同。执法检查实施前,要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由所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严格执行立案、调查取证、移送移交、告知听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复议诉讼、结案归档等行政执法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有据、裁量合理、程序闭环,避免出现多次检查对同一事项提出标准不一、互相矛盾的整改意见等问题。
(五)注重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要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寓执法于服务,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开展释法说理,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防止“以罚代管”,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水平,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严格执法检查纪律。严格执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9号令)及党风廉政相关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实施廉政承诺制度,接受执法检查对象的监督;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
2025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企业名单
一、重点执法检查企业
序号 |
企业名称 |
镇街道 |
频次 |
1 |
淄博鑫利达矿业有限公司 |
朱台镇 |
4 |
2 |
淄博金润矿业有限公司 |
朱台镇 |
1 |
3 |
淄博宇辰塑胶有限公司 |
朱台镇 |
1 |
4 |
山东至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齐都镇 |
1 |
5 |
淄博顺齐塑纺制线有限公司 |
齐都镇 |
1 |
6 |
淄博九顶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
金山镇 |
1 |
7 |
淄博亿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皇城镇 |
1 |
8 |
淄博隆泉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皇城镇 |
1 |
9 |
山东武峰华源塑胶有限公司 |
金岭回族镇 |
1 |
10 |
淄博昌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金岭回族镇 |
1 |
11 |
山东金诚联创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凤凰镇 |
1 |
12 |
淄博齐氟隆防腐设备有限公司 |
齐陵街道 |
1 |
13 |
淄博合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辛店街道 |
1 |
14 |
淄博冠洁塑业有限公司 |
雪宫街道 |
1 |
15 |
山东稷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稷下街道 |
1 |
16 |
淄博荣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稷下街道 |
1 |
17 |
淄博钰晨食品有限公司 |
敬仲镇 |
1 |
18 |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金山镇 |
1 |
19 |
中化学天辰绿能新材料技术研发(淄博)有限公司 |
金山镇 |
1 |
20 |
山东久立化工有限公司 |
金山镇 |
1 |
21 |
山东凯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金山镇 |
1 |
22 |
山东永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金山镇 |
1 |
23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金山镇 |
1 |
24 |
淄博鑫泰石化有限公司 |
凤凰镇 |
1 |
25 |
山东金晓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凤凰镇 |
1 |
26 |
淄博津庆化工有限公司 |
凤凰镇 |
1 |
27 |
淄博勤元化工有限公司 |
凤凰镇 |
1 |
28 |
淄博典存化工有限公司 |
敬仲镇 |
1 |
29 |
山东白燕化工有限公司 |
皇城镇 |
1 |
30 |
稷下街道 |
1 |
|
31 |
辛店街道 |
1 |
|
32 |
辛店街道 |
1 |
|
33 |
辛店街道 |
1 |
|
34 |
辛店街道 |
1 |
|
35 |
山东隆盛和助剂有限公司 |
辛店街道 |
1 |
36 |
淄博市临淄齐泉工贸有限公司 |
金岭回族镇 |
1 |
37 |
淄博中鲁石化物流有限公司 |
金岭回族镇 |
1 |
38 |
正本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金岭回族镇 |
1 |
39 |
淄博熙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朱台镇 |
1 |
40 |
山东诚光工贸有限公司 |
朱台镇 |
1 |
41 |
淄博科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朱台镇 |
1 |
42 |
淄博水林经贸有限公司 |
齐都镇 |
1 |
43 |
山东齐城清泉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齐都镇 |
1 |
44 |
淄博华星助剂有限公司 |
雪宫街道 |
1 |
45 |
淄博琛博化工有限公司 |
雪宫街道 |
1 |
46 |
山东清源石化有限公司 |
雪宫街道 |
1 |
47 |
山东联宇石化有限公司 |
雪宫街道 |
1 |
二、一般检查企业
在完成区级重点执法检查的基础上,结合上级部门组织的异地执法、专项执法等各项执法活动以及“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部署,执法科室要完成上级派发和本级发起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完成其他“双随机”执法检查任务,实现检查事项全覆盖。执法检查前随机抽取确定名单,全年随机抽查企业60家。抽查情况在山东省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