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标题: 关于稷下街道办事处汇宝小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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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10-24 发布机构: 临淄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稷下街道办事处汇宝小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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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房屋征收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选定稷下街道办事处汇宝小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评估机构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1、北起学府路,南至齐兴路,东起规划北四路,西至天齐路区域内原汇宝小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按规划需要征收的房屋。征收涉及6栋住宅楼房 231 户;房屋面积约18158平方米,配套储藏室面积约1395平方米;非住宅房屋涉及1个单位,房屋建筑面积约6539平方米。

2、产权调换的房屋:为待建期房,房源地点位于原汇宝小区房屋征收范围外相邻就近地段,安置楼1号(总层数26层,二梯四户);安置楼2号(总层数26层,二梯四户);安置楼3号(总层数23层,一层为营业,二层及以上为住宅,二梯四户)。安置商开楼1号(总层数25层,二梯三户)。产权调换房屋建有配套的地下储藏室。

 二、评估的内容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含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的价值)。

 2、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的价值。

 3、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三、评估期限

从入户查勘、评估作业、初步评估结果公示7日,到出具评估报告需要在20天内完成。

四、选定程序

1、评估机构接到本通知后按要求报名并提报相关资料;

2、报名工作结束后,我单位将从审核合格的评估机构中推荐2至5家作为候选评估机构;

3、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从候选评估机构中协商选定1家评估机构。

4被征收人未能协商选定出评估机构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投票或者采取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从候选评估机构中选定1家评估机构。

五、报名条件

1、具有三级资质()以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已列入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公布的2019年度淄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

2、指派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能够满足本项目评估需求

六、提报资料

1.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报名表;

2.单位简介;

3.营业执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指派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

5.是外地评估机构的,须提供进淄备案证;

6.评估承诺书;

7.近三年从事房屋征收(或拆迁)评估的业绩情况。

上述报名资料要求编制目录,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名称“稷下街道办事处汇宝小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资料”,注明报名单位和报名时间。

七、报名时间

2019年1024日至10月30日。过期视为放弃该项目评估机构选定资格。

八、候选评估机构的规定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出具评估承诺书的价格评估机构,报名不足五家时,不再另行推荐即全部做为稷下街道办事处汇宝小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候选评估机构

九、评估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计价格[1995]971号《关

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的收费标准,按上述评估收费标准的60%支付费用。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临淄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  临淄区闻韶路29号院内二楼              

联系人:  刘文鹏  电话:  0533- 7181332  

 

附件: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报名表.docx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