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印发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157U/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8-08 发布机构: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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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春夏火灾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淄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消发[2018]4号)要求和5月18日国务院、省、市消防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住建领域集中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采取“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加强全区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认真细致地排查整治施工现场、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确保住建系统安全生产。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全力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抓手,扎实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各有关单位、有关科室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燃气经营单位迅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时纠治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备、消防设备设施配置不到位等问题,消除火灾隐患,严格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置,严格活动板房防火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抓深、抓细、抓出实效。要加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五个必须”要求,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施工现场,明确1名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防火巡查检查。对现场消防制度不落实、消防措施不到位、现场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要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开展集中曝光行动,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

    (二)突出抓好重要场所、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工作。要深刻汲取俄罗斯克麦罗沃“3.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积极组织专项检查,火灾高危区域要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因情施策、分类整治,确保9月15日前突出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要求,积极推进新型防火墙材料应用,对在建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经核查确认后,更换符合建筑节能与防火标准要求的外保温材料;消防重点单位要加强“四个能力”建设,配合消防部门落实“两书一报一考试”要求,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约见1次重点单位法人,签订1份消防安全公开承诺书,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1次维护保养,组织l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各有关科室要根据职能情况,积极配合消防部门,严格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和“三个决不能”要求,落实电动车“三集中”措施;各有关单位要集中开展一次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三)着力抓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要紧密结合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宣贯,深入建筑工地、燃气用户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能力。建管局、城建科、公用办要分行业组织《办法》、《规定》宣贯培训;要督促辖区在建工程施工企业,结合“三级安全教育”等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对《办法》、《规定》的宣贯学习,针对季节特点及工程进度及时修订施工现场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使每名人员熟悉灭火器材使用方法,紧急疏散路线、自救互救方法,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宣传舆论作用,广泛宣传《办法》、《规定》,形成“人人关注消防安全、自觉履行消防责任”的浓厚氛围,为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莫定社会基础。

    (四)确保重要节点消防安全。紧盯重大活动及节日等重要时节,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及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消防安全,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加大对在建工地的监督巡查力度,确保工程现场安全用电、值班制度、消防防火、检查巡查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消除管理盲区和薄弱环节。

     (五)深化住建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任务措施,强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电气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建筑工程电气竣工验收管理,和电器产品使用管理,深入排查整治电气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坚决防范住建领域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0日前)。各有关单位、各科室要按照方案要求,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全面检查阶段(8月30日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0日前)。做好迎检准备,市局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春夏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认清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明确目标任务,全覆盖排查,将各项工作指标细化、量化,扎实做好春夏火灾防控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各科室要逐项分解春夏火灾防控工作任务,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确保工作落地见效。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政府《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结合《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住建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畅通事故报告和处置沟通渠道,规范事故处置工作,以严肃问责倒逼消防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查落实。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市住建局将不定期对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将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