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157U/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8-24 发布机构: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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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局机关有关科室,各有关中心,各有关企业

现将《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19

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省、市、区安全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实际,决定将2021年作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突破年”,全力开展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树牢“隐患就是事故,安全是最大效益”的理念,增强“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就消灭企业”的危机意识,动员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方力量,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工序,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采取断然措施,集中排查,重点攻坚,铁腕整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行动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行动范围区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燃气供热工程施工及运营、物业安全管理

(二)重点内容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压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重点环节风险防控,严格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

2.危大工程、重大区域环节管控:围绕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高处作业、防触电、三宝四口五临边、临建设施等,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导检查,强化安全日志、交底、安全教育等常规动作的真实有效性检查,对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检查,同时严查压缩合理工期、人证不符及三违(违规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3.建筑市场监管: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化建筑市场打非治违,持续开展建设程序履行情况排查检查,严厉打击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资格等违法行为,严管重罚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任务

(一)双向发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1.企业自查自纠:(1)严格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全面推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由公司、项目部、班组、个人分级梳理管控风险,并持续排查整治隐患问题,建立安全风险隐患点管理台账,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公司班组层层负责,保证自查覆盖率100%。(2)企业对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清单、限期整改,确保排查出的隐患全部按期整改销号。同时,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公示。

2.监管部门重点检查:(1)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是否严格按规定费率足额计取并及时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是否压缩合理工期;(2)施工企业是否按规定和投标承诺落实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企业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岗履职,每日巡查安全生产情况,危大工程等关键节点施工是否现场指挥监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是否约定安全事故防范目标并强化相应管理措施;施工企业是否严格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是否实行项目专职安全员外派制,由企业总部直接派出、直接管理、组织考核、发放薪酬,充分赋予其停工权、处罚权、越级直报权;是否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资格证书安全带班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3)施工安全监理责任是否通过监理委托合同明确,监理单位是否对进场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是否包括安全监理内容是否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

(二)突出抓好重大危险源,盯紧高坠、触电等风险点

1.进一步强化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专项方案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制度,加强阶段评估和节点验收工作。

2.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按规定编制和审批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是否进行了专家论证,对未按规定编制、审查、论证的,或不按论证方案施工、未进行阶段评估和节点验收的,一律责令停工并严肃处理。

3.严格建筑起重机械监管,规范起重机械安装告知、产权备案、使用登记,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过程影像资料存档备查制度。

4.督促企业做好高处作业吊篮、滑板、卸料平台和网架工程的检查、验收和使用管理工作,加强防高空坠落、防高空抛物等安全管理。

5.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施工日志、安全日志是否真实、规范;临时用电工程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履行审核和验收手续;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定是否符合要求配电系统是否按规定配置并采取可靠防护措施;临边安全防护是否制定悬挑式物料钢平台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资料齐全有效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防护安全通道口搭设的防护棚是否严密、牢靠防护到位临建设施是否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6.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进场物料按标准达到消防和施工要求,避免或减少火源,动火作业严格执行安全监管要求。

7.加强日常和节假日的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提前预判和防范风险隐患,防范一氧化碳中毒。

)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1.加强联动监管,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局机关责任科室,有关中心在现场检查或接访投诉时,发现在建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等开工手续擅自施工或涉嫌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的,要及时固化证据材料并移交局安办处理;各镇(街道)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要按月上报在建工程动态台账(包含限额以上拆除备案工程),及时上报辖区内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项目,凡发现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一律责令立即停工,告知有关单位停止供水供电,对建设单位及有关参建单位依法实施顶格处罚。

2.加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完善工程合同备案制度,严厉打击承发包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要根据工期定额科学约定合理工期,不得要求盲目抢进度、赶工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021年1月1日起,招投标文件和施工总承包合同应约定安全事故防范目标、措施及违约责任。要保障合理造价,严格按规定费率足额计取并及时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压减。

3.逐步实施联动,开展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行为评价,构建评价结果与资质资格、招标投标、工程评优的挂钩机制,推行诚信绿色通道和失信黑名单制度,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抓好市政公用设施、管线安全巡查监管,加强物业安全管理

1.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中的安全监管,严格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手续,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燃气、热力管线建设工程及运营过程中的巡查,规范建设程序,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施工过程和正常运营中的安全。

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管理的通知》(淄安办发〔20201 号)要求,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及新建住宅小区消防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汲取各类火亡人”的事故教训,组织力量并配合好相关部门、镇街、 公安派出所、社区等单位,深入开展住建领域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消防安全治理。同时,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居民自住房的改扩建、装饰装修的监督,及时制止和处理不规范装修、破坏承重结构等野蛮施工行为。

)抓好极端天气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1.企业要严格落实汛期安全工作措施,扎实抓好以城市防汛防台风、施工现场防高坠、防坍塌、安全应急值守、应急演练等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汛期暑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汛期暑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2.要保障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健全应急协调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遇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对迟报、漏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六)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

1.监管部门要每月至少对直管项目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巡查,建立检查项目台账、问题清单台账、重大隐患督查台账、隐患销号台账,梳理和掌握安全重点,对多发易发问题进行预警。

2.严格落实工程开复工报审和停工报备制度,努力保障工程检查、排查到位,确保不留隐患停工、复工。

3.严格落实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所有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高危企业按要求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与实施。

(二)强化监督,严肃追责。局机关有关科室,各有关中心要制定详细监督检查计划,按照“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遗漏”的原则,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坚决扭转安全问责追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晚”的问题。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按规定实施约谈、一票否决、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一律实施顶格处罚,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和人员,坚决纳入“黑名单”监管并公开曝光对在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加大宣传,广造声势。要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引导企业尊崇科学、守法建设,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检举揭发,教育一线职工珍爱生命、拒绝“三违”。局机关有关科室,各有关中心指派专人及时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以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送局安办(电子邮箱:lzqzjjab@zb.shandong.cn),适时进行总结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