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印发《临淄区2018年度城市公共停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157U/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8-08 发布机构: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临淄区2018年度城市公共停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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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2018年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实施方案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和全市“三改三建”工作部署,以重点优先解决医院、学校、商贸区、集中居住区等区域停车难问题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利民便民”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坚持规划、建设、管理多管齐下,通过出台扶持政策、引入社会资金、加快设施建设、强化科学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等综合措施,加快建成一批社会公共停车场,为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服务市民群众、推动城市双修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缓解交通拥堵、方便市民停车为出发点,拓展挖掘资源,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尽快建成一批社会公共停车场。

(二)坚持多渠道投资、多元化建设原则。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PPP、特许经营权授予、发动业主自建等多种方式,引导建立由政府投资为主,民间投资、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及个人投资为辅,多元化的投资体制。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永久性停车设施,培育停车产业发展。鼓励利用收储土地资源和自有闲置建设用地建设临时停车设施。

(三)坚持各方联动原则。整合各方资源,坚持区、街道、社区和部门、单位、企业联动。职能部门以制定政策、提供服务、加强指导为主,各街道办及单位、部门、企业以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落实为主,着力缓解停车难问题。

(四)坚持土地权属不变原则。凡建设停车场的土地,坚持土地权属不变,确需变更的,按相关政策减免有关基金和行业收费等。

三、目标任务

立足于城区停车供需现状和趋势,远近结合、重点突破,制定全区2018年度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加大停车位供给,努力满足公共停车基本需求。2018年内完成投资1690万元,新建10处公共停车场,新增900个以上公共停车泊位,重点优先解决医院、学校、商贸区、集中居住区等区域停车难问题(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四、工作计划

(一)开展现状调查,明确建设任务

组织各街道办及卫生、教育等部门单位对辖区内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可用于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的用地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统计,确定辖区内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清单,按时上报区“三改三建”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并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公布。(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辛店街道办、闻韶街道办、雪宫街道办、稷下街道办、齐陵街道办、区人民医院、齐都医院;完成时间:2018年1月底前)

(二)强化项目管理,全力组织实施

各项目建设单位、责任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尽快启动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招标等开工前各项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按期完工。(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辛店街道办、闻韶街道办、雪宫街道办、稷下街道办、齐陵街道办、区人民医院、齐都医院;完成时间:2018年2月-10月)

(三)抓好项目验收,确保实施效果

按照市“三改三建”工作部署,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审计。对验收合格的,按照相关要求和奖补政策兑现;对验收不合格的,及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辛店街道办、闻韶街道办、雪宫街道办、稷下街道办、齐陵街道办、区人民医院、齐都医院;完成时间:2018年10月-12月)

为保证项目建设按时间节点计划推进,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月,制定每月计划,按月计划组织实施(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由区“三改三建”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每月定期召开公共停车场建设调度会议,并按时向市相关部门汇报、对接。各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共停车设施具体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要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实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强化项目管理,全力推动进展。公共停车场建设列为全区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参照重点工程项目推进管理机制,确保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按时序进度推进。要加强检查督办,对涉及项目策划、建设、审批、协调、服务的单位和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政策法规、合同约定、协调推进、保障服务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对影响项目进展的关键环节、节点等重要事项进行督查督办。通过催办、约谈等形式督促各项工作尽快落实办结。要落实考核奖惩,将2018年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区“十个新突破”和“三改三建”工作绩效考核体系,按照考核细则每月进行考核打分、排名,考核结果与年终工作绩效挂钩。各责任主体应在每月25日之前将项目进展情况和主要工作情况报区“三改三建”办公室,由区“三改三建”办公室牵头汇总后报市“三改三建”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停车需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倡导单位、个人将自用车位对外开放实行错时停车。广泛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市民公交出行、绿色出行,减少自驾车出行,逐步实现停车供给向需求调控转变。


临建字2018--23--关于印发《临淄区2018年度城市公共停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