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157U/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1-27 发布机构: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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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工程质量和安 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按照一个目标(安全无事故)、五个坚持(坚持依法依规,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源头管控,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综合治理)、八个强化(强化监督队伍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强化起重机械管理, 强化标准化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强化科技兴质科技兴安,强化处理处罚)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狠抓严管,全面落实企业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依法规范建设各方行为,加大工作执行力,推进行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努力控制和减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提高扬尘污染防治水平,继续保持稳健的发展态势。

工作目标

一)杜绝3人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

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使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进一步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两体系建设,加大对混凝土公司检查力度,不断提高企业管理和施工现场达标率,质量安全工作继续保持领先水平。

四)推行竣工预验收制度,竣工验收一次合格率达到100%。

五)全面落实“8个100%”扬尘防治措施,深入推进生态淄博建设。

二、安全监管方面

一)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监管规定制度

按照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 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 等相关要求,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1 .完善体制机制,落实安全监督人员、装备、经费保障等工作。

2. 化教育培训,提高能力水平。积极组织监督人员教育培训,学习安全规范标准和文件规定,切实提高工作能力。

3. 善管理规定制度,有效落实监管职责。依据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定安全检查清单,有效规范监督工作内容和管理人员行为,有效履行监管职责。

4. 转变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建立在建工程项目库和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库。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项目(部位),随机抽取监督执法人员,检查结束后,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和处理结果。

5. 严格处理处罚,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黑名”、不良行为记录等规定,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严格查处发生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约谈、记录不良行为、责令停工、暂扣或吊销从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企业投标、经济处罚等手段,增加企业的违法违规成本。要用好诚信管理平台,及时将处罚信息等录入上传, 做到信息共享,发挥安全失信惩戒威慑作用,不断优化安全监督 工作环境。

二)加强企业履职检查,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 .严格落实法人代表“三个一”规定和企业、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工作要求,配 备专业检查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复查制度,形成隐患自查、 自纠、自改的闭合管理。

2. 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 动态核查。按照《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规定,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自查工作,施工企业应定期按照《动态考核标准》进行自查,企业每年向市建设主管部门上报自查结果不少于2次。各级主管部门要根据监管情况、群众举报投诉和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抽查一批重点 企业,年度抽查企业总数不得低于本地(本部门)企业总数的20%, 发现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按照《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按照住建部、住建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定,建立健全企业自评与监管考 评相结合、企业所在地管理与项目所在地管理相结合的考评机制,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考核挂钩,与企业、项目部文明工地等各种创优评先挂钩,引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加强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督促企业按照省住建厅、市 安委会和市住建局部署要求,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建成、有效运行、验收评估,输入平台、信息上传、分析点评等各项工作。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作为安全标准化工地验收或评选标准之一,企业双重预防体系未按要求建立或有效运行的,不予通过验收或评优评奖。将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工作纳入诚信体系建设,对双重预防体系建成并运行良好的企业,纳入良好诚信行为企业名单,联合相关部门对其实施联合激励。对未按要求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或工作流于形式,未通过第三方评估的,经责令限期整改后,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导致发生事故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处罚,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管理,采取停止其招投标等措施,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安责险费率动态调节标准中,被树为标杆企业且双重预防体系有效运行,通过第三方评估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分别降低15%、10%、5%。

三)突出安全管理重点,强化危大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

认真汲取省内外一系列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加强对深基坑、 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从严整治重大危险源工程方案不论证、不按方案实施、技术交底、关键工序控制、节点验收、监理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

1 .切实抓好重大危险源防控管理。完善重大危险源台账管理 和巡查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工程严格执行专家论证制度,完善危大工程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购服务模式在安全管理领域的应用,鼓励协会组织、技术管理服务机构等专业机构参与危大工程管理工作,支持各区县安全监督机 构建立专家库,并进一步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用于施工安全监管。 对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当包括不少于2名原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确保所有“危大工程”100%实现登记在册,100%通过专家论证,100%按照论证方案实施,100%通过验收后再投入使用。

2. 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 督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起重机械安拆告知和使用登记制度,起重机械安拆时,拆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应到岗履职,并通过微信平台上传现场图片,安监机构随机抽查不少于 20%,安装完毕100%通过第三方检验检测,塔机100%安装使用“黑 匣子”安全监控系统。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全过程管理,监督检查和企业安全检查时,应把起重机械作为必查内容,支持企业委托第三方对本辖区、本单位在建工程使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测检查,确保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和使用安全。

三、质量监管方面

一)着力抓好工程质量提升工作

1. 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永久性标牌和质量责任信息档案“两书一牌一档案”制度。充分调动各级监督机构积极性,克服监管力量不足困难,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检查,确保各方项目负责人特别是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自觉在岗履职。

2. 开展工程质量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坚持重点检查与随机抽 查相结合,加强工程质量预控,强化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管。

3. 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部位质量管理。制定关键部位和环节 工程质量治理措施,保证设计和施工现场有效衔接。

4. 加强钢结构和建筑幕墙施工质量管理,如有二次深化设计 的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图纸审查机构审查。

5. 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追究质量责任。在监督执法检 查过程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和曝光,依法依规进行停工整改、经济罚款、限制招标、信用惩戒、列入黑名单等处罚,加大对建筑市场的震慑力度。

二)用好检测手段把控工程质量

1 .严格执行《淄博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备案管理办 法》,规范工程参建各方和有关人员质量检测行为,推动建立健全法制化监管体系。

2. 加强对预拌混凝土及混凝土实体结构、外墙外保温材料的 抽测和实体检测,加大材料现场抽样检查的力度,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杜绝不合格材料的使用。

3. 格执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 和送检管理规定》、《关于开展检测样品二维码唯一性标识见证取样工作的通知》和《淄博市房屋建筑工程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对不符合规定的检测样品,检测机构不得收样。

4. 通过培训、观摩等形式加强监督人员对地条钢、“瘦身钢 ”和麻刚沙等不合格材料辨识能力,依法严厉打击使用地条钢、

“瘦身钢筋”和麻刚沙等不合格材料和伪造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对海砂的使用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主体结构工程质量。

5. 加强检测过程和行为监管,严厉查处造假、虚假报告,涉及检测机构一律停业整顿,涉及工程一律进行结构安全鉴定。

三)继续落实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各项措施

1. 针对裂缝和渗漏等常见质量问题,要从源头上督促各责任 主体特别是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严格国家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在质量监督工作中严格对外墙保温材料、防水材料、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等关键节点进行监督抽查,加大对外墙保温系统主要组成材料和外墙外保温锚固件锚固力、保温板与基层粘结强度的监督抽测力度,杜绝见证送检材料与实际使用材料“两张”现象。

2.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督促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和电器产品供应单位等参建各方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将电 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项监督检查,确保房屋建筑工程电气 施工质量安全。

 

3. 挥典型工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结合优质结构、优良工程评选活动,发挥典型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推进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监督,严格落实带水验收和 分户验收比对性复核,有针对性的加强质量监督抽查的频次。对未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罚,将工程竣工备案信息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增加监督工作透明度。

)认真调查处理质量投诉举报

实行投诉工作季报制度,在每季度质量安全形势分析会进行 通报并及时上报,在投诉处理过程中,严格落实《淄博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投诉处理的程序,强化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属地管理规定,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建立健全 信用机制,切实做好售后服务和质量保修工作。同时建立住宅工程质量信用档案,进行跟踪记录,把那些违法违规、不履行保修职责、推诿扯皮,给住户带来严重损失的企业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通报批评,并把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在相关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严重者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加强预拌混凝土管理工作

出台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管理的相关措施,规范预拌混凝土 企业质量行为,鼓励预拌混凝土进行现场质量抽查,强化原材料 进厂、生产过程、产品出厂控制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市预拌混 凝土质量水平,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增加监督检查的频次,每次 检查确定不同的侧重点,切实起到规范检测行为和提高检测水平 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