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区住建局关于打造城市‘海绵体’,缓解城市内涝提案的办理答复(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0号)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157U/201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8-24 发布机构: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住建局关于打造城市‘海绵体’,缓解城市内涝提案的办理答复(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0号)

发布日期:201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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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城市‘海绵体’,缓解城市内涝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您提出的打造城市‘海绵体’,缓解城市内涝”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专门组织会议进行了研究。

一、关于因地制宜,建设海绵城市

根据国家、省、市上级政府工作要求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安排部署,目前我局已委托相关单位编制《临淄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和五年滚动建设计划。在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一是认真收集、对接相关专项规划资料及临淄区气象、水文、地质、土壤及地下水等基础资料和必要的勘察测量资料;二是根据城市降雨、土壤、地下水、地形地貌等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综合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的现状问题和建设需求,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因地制宜的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三是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相关规划,完善技术标准规范;四是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切实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二、关于扭转观念,建设海绵城市

在《临淄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局积极配合编制单位,广泛、认真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对临淄区进行海绵城市规划及建设的宝贵意见,并把有关意见的采纳情况,作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报批材料的附件。一是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充分发挥山水林天湖等原始地形地貌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充分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充分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二是坚持海绵城市建设的目的就是水文恢复的理念,在恢复水文的过程中,同步实现水资源保障、水安全提升、水污染治理、水生态恢复,在目标制定时从水文目的角度综合统筹考虑。

三、关于“海绵体”的规划建设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同步实施了部分项目,一是淄江花园广场建设工程,设置下沉式绿化带、渗漏管、渗透井等海绵城市技术应用设施,目前已对社会开放。二是天齐路北延建设工程,沿两侧绿化带内设置的生物滞留带、渗水管等海绵城市技术应用设施,目前除南段拆迁障碍外已完工。三是在准备实施的闻韶路、齐城路、桑坡路、杨坡路、管仲路等道路改造工程中拟采用透水砖等海绵城市理念。

下一步将全面推进临淄区海绵城市建设,全力促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切实把海绵城市建设落到实处,力争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恳请您继续关心与支持城建工作,我们热情欢迎您对城建工作提出新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