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园林局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
索引号: 113703054931963628/2016-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2-06 发布机构: 临淄区园林局

园林局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

发布日期:201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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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工作职责: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组织制订本局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承办综合性文件起草、来文来电处理、会议组织、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对外接待工作和协调各科室工作关系;承办机关的考勤、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公务车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离退休和离岗人员管理工作;做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安全维稳、纪检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财务科
    执行财经纪律、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根据工程时间进度及时申请工程建设资金和日常经费;组织配合做好工程跟踪审计与决算审计;严格执行国家规章制度合理安排支出,对各类收支票据、工程结算、客户往来票据进行科学的分类、归集;做好职工工资的发放,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定期盘点材料物资、固定资产;做好会计资料整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及统计、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及其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干部和工人的职称考试、评审材料审核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三、绿化科
    监督执行国家和地方性园林行业法规、规章及标准;组织协调社会绿化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档案管理、指标统计及全区园林绿化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工作;承办省、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镇、村的初选、推荐工作和区级花园式单位、小区的评选工作;负责全区城市公共绿地认建认养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日常工作;做好全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组织城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群众性绿化宣传、动员工作。
    四、监察科
    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核;修剪、移栽、砍伐城市树木审核;对单位附属绿地绿化规划和建设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城市绿线进行监督、检查;协助相关部门查处毁绿、占绿行为。负责局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和法制建设具体工作;全区爱绿护绿志愿者注册和管理工作;负责游园、广场等公共绿地的文娱团体活动的登记、备案、区域划分等工作。
    五、工程规划科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园林绿化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新建、改建项目计划;制订全区园林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负责区重点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及实施情况的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参与移交管理并负责备案等工作;协助绿化监察科进行专业执法工作;承办工程报建及招投标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施工用苗木的检疫和质量检验;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监督和统计工作;起草重大活动的工程介绍和解说。
    六、养护管理中心
    负责管理、指导各养护管理站、机动队的业务工作;组织对养护管理站、机动队日常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组织相关养护管理站、机动队负责人成立技术小组,研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负责各类生产物资的采购、管理、发放;生产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及检查。参与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并负责移交管理工作;负责原有绿地的补植提升工作;负责绿化养护一线人员管理和工资发放工作;负责园林绿化领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实施植物物候观测及统计工作,负责园林行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七、养护管理站
    负责所辖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对本站一线养护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对绿化养护设备、设施使用期间的保养和管理;负责生产物资领用后的管理工作;对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负责补植提升方案设计、实施工作;加强绿地看护,发现不法行为及时制止和汇报。
    八、机动队
    负责行道树的修剪、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绿地苗木调整、大型工程、重点工程的补植提升实施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
    九、养护管理站辖区划分
    城东管理养护站:东过境以东的绿地,南至马莲台,南外环,北到临淄三中路口。
    城西养护站:一诺路以西的绿地,包括309国道,张辛路,化工区。
    城南养护站:临淄大道道路中心线以南的绿地,西至一诺路(含一诺路),东至东过境(含东过境),南至青州交界处。
    城北养护站:临淄大道道路中心线以北的绿地,西至一诺路(含一诺路),东至东过境(含东过境),北至运粮河路。
    临淄区园林局的主要职能: 
    负责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的管理维护工作,主要行使以下职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参与制定全区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地和行道树的管理维护和其他城市绿地管理的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含建制镇、各类园区)绿地的调查统计、建立档案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调查鉴定、建立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确定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工作,并负责城区公共绿地内的古树名木管护工作;负责组织园林绿化科研工作,指导园林绿化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区公园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