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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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1-31 发布机构: 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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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临淄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部署和要求,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我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2022年,我局现有权责清单总数1013项,其中行政处罚977项。本单位的权责清单已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启动机制,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山东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对我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决定依法进行法制审核。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政府制度建设,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我局出台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正式文件,按照规定为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82台。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设置了政策法规科,法制审核人员2人。制定了行政指导实施方案,均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四)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我局共收到4份行政诉讼的应诉通知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4起。我局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22年无行政败诉情况。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实施细则》、《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实施细则》、《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实施细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加强我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六)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工作。今年重点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领域进行行政指导,每周都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领域的行政指导案件录入到市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并及时向市局、区司法局报送《行政指导示范事项》。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2022年我局对7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进行了答复,共涉及代表、委员40余人,全部按期进行了答复。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制定了《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有效推进了行政调解工作,使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更加完善。

(九)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管理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制定了《2022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和《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总体布局中。通过局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宪法宣传。

(十)建立落实公职律师制度。我局主要负责人统筹本单位公职律师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目前,我局已配备一名公职律师。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领导核心作用, 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集体学习与交流研讨的形式举办了 2 次法治专题讲座。通过党书记上党课的形式定期开展局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能力。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制度贯彻学习, 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通过采取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领学党内法规及制度、组织党员到廉政教育基地学习、开展党性体检等多种形式,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活动。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了部门法律顾问制度,与山东齐都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加强对本部门文件和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对本部门的行政决策、行政处罚等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全面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

(四)机关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无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发生。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监管与处罚的协作配合还不够顺畅。部分职能部门划转处罚权后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充分厘清监管和处罚的关系,没有充分把握好本部门职责权限,日常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过分依靠事后处罚,导致违法案件频发,增加了末端执法处罚的难度。  

(二)规划执法难度较大、问题较多。按照国家改革要求,规划主管部门已划转至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门自上而下均成立了执法队伍,而我区却将规划执法集中在综合执法部门,在上下沟通、政策认知、工作安排等很多方面都存在不够顺畅现象。

(三)执法事项不断增加,执法难度越来大。近几年来,从监管部门移交的处罚事项持续增加,从2017年的740余项处罚权,增加到目前的980余项。此外,跨领域执法难度较大,农业执法专业性强,农业部内部公告、标准、专业术语较多,执法人员并没有一并划转到我局,我局既无相关的专业执法人员,也无上级业务部门指导,执法起来难度非常大,容易造成错案。

(四)执法人员身份不合法,执法力量薄弱。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通知》(鲁府法发〔2017〕24号)精神,对于依法承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机构,不得作为政府一个部门的内设机构或下设机构,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是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而我局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目前身份全部为事业编制,执法人员身份不合法,极易带来诉讼败诉风险。

执法大队目前老龄化现象较为严重,近3年来一直没有补充年轻执法力量,缺编30余人,更加剧了人手短缺的困境,严重影响执法工作开展。随着法律法规的普及,执法程序、执法过程的准确严谨越来越重要,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要求也越来越高,我局目前的人员现状已不能满足当前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和要求,亟需增加正式在编年轻专业执法力量。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创新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积极落实“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模式。目前,我局集中行使全区14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依据《综合执法案件移送制度》,与水务、住建、畜牧、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同时,在日常执法中,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积极主动与执法相对人进行沟通,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二)加大业务学习和培训力度,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创一流”为主线,围绕法制培训和普法宣传提升队伍形象。一是丰沃学习土壤。搭建好学习平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集中学、自主学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培训。继续实行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考计划,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二是转化学习成果。做好全员办案能力提升工程,要求“走出办公室,执法在一线”,不断提高人均案件办理数量、非现场执法及重大案件办理数量。不断挖掘业务人才,推出办案能手、汇编优秀案例。不断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鼓励队员参加司法考试、申报公职律师。三是塑造良好形象。对内加大法治教育,明确法治红线,守好规范执法、自觉用法的底线。对外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在公众号登载执法日常、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文章,努力打造法治宣传的主阵地,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树立守法有为的形象

(三)坚持依法行政,当好法治政府建设“排头兵”,围绕法制化和信息化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深挖执法领域,加大对渣土运输、违法建设等案件的专项整治力度。广泛收集群众意见,联合其他部门全力攻克影响市容市貌的“顽疾”。二是推行“阳光执法”。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拓宽公示载体,规范公示信息,保证案件处理信息公开透明,保证案件处理程序的合法性。依法公正行使自由裁量权,保证案件定性准确和处罚幅度得当。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保证执法行为公正规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全体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在工作中践行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理念,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中共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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