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索引号: 113703054931963628/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5-06 发布机构: 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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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方式和途径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政相对人依法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沧州市统计局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进行听证;依法向淄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临淄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二、监督举报和投诉渠道

举报和投诉由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受理。 

(一)窗口投诉:临淄区齐城路38号,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二)电话投诉:0533-7191975

(三)电子邮箱投诉:hejiantongji@163.com

(四)信函投诉:临淄区齐城路38号,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临淄区齐城路38号,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二)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三)联系电话:

     0533-2277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