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4931963628/2018-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3-22 发布机构: 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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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与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法【2017】10号)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政策法规学习,健全工作机制,开通投诉监督电话,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主动公开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等信息,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为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有效开展,我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下属事业单位、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

(二)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上级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对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办事指南、统计数据、财务信息、工作动态以及相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35条,其中,局机关公开15条、区园林局公开60条、区环卫局公开60条。

(二)信息公开平台为: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xxgk.linzi.gov.cn/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员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涉及全局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各下属事业单位、各科室等全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仍需进一步树立。

2.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

2.进一步完善和拓展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形式,全面提升本部门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实用性。

3.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