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4931963628/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13 发布机构: 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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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机构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1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具体情况如下:其中业务工作8条、机构职能2条、法规公文5条、政府会议2条、民生公益3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2条、财政信息5条、管理和服务公开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3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5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条、生态环境2条、公共监管4条。通过“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35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单位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统筹,确定专人负责,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完善《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的确定程序,层层把关审核公开事项,及时准确发布到相应栏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临淄区门户网站设立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设置“业务工作”“民生公益”“管理和服务公开”“公共监管”等栏目,及时维护和更新。

(五)监督保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一名在职在编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组织维护和更新本局公开的信息,协调做好政务公开审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 第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 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存在公开和更新滞后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力度不足,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还需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途径不够丰富。

2.改进情况。一是强化公开意识,提高公开效率。根据政策文件和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全体工作人员主动公开的意识和能力,规范、积极、高效完成各项公开工作。二是拓宽公开广度,增强公开力度。依据相关条例不断提升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加公开的强度和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落实。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途径。持续优化平台和栏目建设,进一步增加视频等适应时代发展、满足群众需求的公开形式。完善公开途径,在网站公开的同时,拓展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其他媒体渠道,提高群众查找、阅读信息的舒适性和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收到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2号、43号、60号、61号、62号、69号、82号7项建议,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1号、5号、6号、10号、44号、56号、59号、90号、91号、92号、93号、95号、96号、97号、98号、109号、112号17项提案。对收到的全部提案建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通过“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临淄电视台、临淄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布政务公开事项,拓宽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渠道,扩大政务公开信息覆盖面,做实信息公开工作。

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