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标题: 2017年度临淄区中小企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5MB2881569B/2018-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3-30 发布机构: 临淄区中小企业局

2017年度临淄区中小企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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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我局现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临淄区政府网站,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及时发布各类信息。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共计发布政务公开信息64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组织领导情况。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2.制度建设情况。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和具体推进步骤等。制定了《临淄区中小企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配备专人负责,做到了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开展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积极回应企业关切问题,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公开了我局办公电话及投诉电话,2017年未收到群众投诉及意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局不属于我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或责任部门,未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不存在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行为。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投诉的行为,未发生泄密事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员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涉及全局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全员参与,“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仍需进一步树立。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切实落实公文类信息在产生过程中的属性核定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学习,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三是加强公开工作日常管理。

 

 

                                   临淄区中小企业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