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齐鲁化工区规划建设局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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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328097D/2019-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01-28 | 发布机构: | 淄博齐鲁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2、负责编制修订化工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规划组织开发建设。
3、提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对确定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做好协调工作。
4、组织审批落实区内基础设施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的规划、定点、施工等工作。
5、为园区项目做好拟选址工作,出具拟选址意见。
6、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化工区土地、规划、建设等行政执法工作。
7、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对园区企业项目建设进行年度抽查。
8、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抓好园区安全、环保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对口联系部门
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区检验检测中心、区招投标中心、临淄供电部,有关镇、街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