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化工区管委会
标题: 淄博齐鲁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328097D/2017-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3-22 发布机构: 淄博齐鲁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淄博齐鲁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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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2016年,淄博齐鲁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便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原则下,坚持贯彻落实《条例》,多措并举,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实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国家、省市和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得到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我单位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办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工作协调,配有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二是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在主动公开信息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核分为两级进行审核,第一级审核由录入信息的工作人员负责,第二级由分管领导在信息发布前进行保密审核。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单位没有这方面的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需要公开的信息主要是财政收入支出方面的内容,都及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五、《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79号)要求的工作要点得到落实。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主要是机构设置及财务预决算类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单位所有信息均在临淄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单位未收到公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八、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统计指标表中依申请公开各项目情况)

 我单位没有应依法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

 九、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

 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单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制度,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2016年我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引起的失泄密事件。

 十二、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单位没有下属事业单位。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偏少。改进措施:继续及时、准确地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民众需要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向实践工作成绩显著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学习经验,结合我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十四、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特此报告。

 

                                 淄博齐鲁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