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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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47号)和《淄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21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电话:0533-7181302,电子邮箱:lzgtfjkgk@zb.shandong.cn

 

附件: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2日

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草案解读:

背景介绍及决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等规定,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9)的要求,结合临淄区实际,进行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经公开招标方式,临淄区人民政府委托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规划的编制工作。

“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规划研究”(以下简称“规划研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而开展的规划基础研究工作。在总结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全面分析临淄区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勘查开发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矿产资源特点,明确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从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勘查、科学调控、合理布局、优化配置、集约高效开发利用、有效保护、保障规划实施等方面,开展了较深入的分析研究,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提出了规划意见,为规划编制工作奠定了基础。“规划研究”适用于淄博市临淄区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到2035年。

主要内容

包含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三大部分,以及绿色开采政策、矿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两项重点项目。

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1.重点开采矿种

本次规划落实省、市规划重点矿区一处,即山东淄博市金岭重点铁矿区,面积 154.49 平方千米,主要矿产为铁矿。

2.限制开采矿种

规划区内限制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1.西南部石灰岩分布区

主要发展方向:根据临淄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规划,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

2.西北部铁矿分布区

包括凤凰镇、朱台镇。主要发展方向:优化铁矿石生产、供应基地的产业结构,突出资源战略储备,巩固淄博市铁矿生产基地的战略地位。

(三)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1.矿产资源勘查

1)矿产资源勘查分区

主要包括:省、市规划重点勘查区一个,名称为山东省淄博金岭铁矿重点勘查区。

2)勘查规划区块

本次划定勘查规划区块 1 个,为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地区耐火粘土普查。

2.矿产资源开发

1)矿产资源开采分区

主要包括:省、市规划重点开采区一个,名称为山东淄博市金岭重点铁矿区。

2)开采规划区块

共设置开采规划区块 2 个,分别为临淄区金山镇辛庄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临淄区长岭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1.开采总量调控

2025 年,开采总量控制在 882 万吨,其中煤 45 万吨,铁 532 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 300 万吨,矿泉水 5 万吨,为约束性指标。

2.矿山数量调控

2025 年矿山总数控制在 15 个左右,大中型矿山占所有矿山比例不低于 60%

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

(一)绿色矿山建设

主要任务

优化矿产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红线,合理设置矿业权;调整矿业产业结构,化解过剩产能,推动矿业规模化、集约化、基地化发展;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方法,推动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整体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和做好矿区土地复垦,促进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的矿产勘查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的工艺和设备,提高矿产品深加工水平;探索矿地和谐发展新途径,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促进矿地良好互动。

进度安排

2025 年,拟将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周围区域作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支持政策和有关措施

1)加快推广绿色勘查

2)落实绿色矿山建设

(二)矿区生态环境修复

1.新建(在建)矿山

规划期内,新建矿山全部按山东省绿色矿山行业建设标准执行。

2.生产矿山

生产矿山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主体,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依法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积极开展“边开采、边治理”,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义务。

3.闭坑矿山

矿山关闭,矿山企业必须编制矿山闭坑报告,必须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工作。

4.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探索出台整合政策与项目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有关政策措施

草案解读:

背景介绍及决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等规定,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9)的要求,结合临淄区实际,进行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经公开招标方式,临淄区人民政府委托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规划的编制工作。

“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规划研究”(以下简称“规划研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而开展的规划基础研究工作。在总结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全面分析临淄区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勘查开发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矿产资源特点,明确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从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勘查、科学调控、合理布局、优化配置、集约高效开发利用、有效保护、保障规划实施等方面,开展了较深入的分析研究,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提出了规划意见,为规划编制工作奠定了基础。“规划研究”适用于淄博市临淄区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到2035年。

主要内容

包含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三大部分,以及绿色开采政策、矿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两项重点项目。

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1.重点开采矿种

本次规划落实省、市规划重点矿区一处,即山东淄博市金岭重点铁矿区,面积 154.49 平方千米,主要矿产为铁矿。

2.限制开采矿种

规划区内限制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1.西南部石灰岩分布区

主要发展方向:根据临淄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规划,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

2.西北部铁矿分布区

包括凤凰镇、朱台镇。主要发展方向:优化铁矿石生产、供应基地的产业结构,突出资源战略储备,巩固淄博市铁矿生产基地的战略地位。

(三)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1.矿产资源勘查

1)矿产资源勘查分区

主要包括:省、市规划重点勘查区一个,名称为山东省淄博金岭铁矿重点勘查区。

2)勘查规划区块

本次划定勘查规划区块 1 个,为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地区耐火粘土普查。

2.矿产资源开发

1)矿产资源开采分区

主要包括:省、市规划重点开采区一个,名称为山东淄博市金岭重点铁矿区。

2)开采规划区块

共设置开采规划区块 2 个,分别为临淄区金山镇辛庄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临淄区长岭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1.开采总量调控

2025 年,开采总量控制在 882 万吨,其中煤 45 万吨,铁 532 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 300 万吨,矿泉水 5 万吨,为约束性指标。

2.矿山数量调控

2025 年矿山总数控制在 15 个左右,大中型矿山占所有矿山比例不低于 60%

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

(一)绿色矿山建设

主要任务

优化矿产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红线,合理设置矿业权;调整矿业产业结构,化解过剩产能,推动矿业规模化、集约化、基地化发展;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方法,推动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整体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和做好矿区土地复垦,促进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的矿产勘查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的工艺和设备,提高矿产品深加工水平;探索矿地和谐发展新途径,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促进矿地良好互动。

进度安排

2025 年,拟将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周围区域作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支持政策和有关措施

1)加快推广绿色勘查

2)落实绿色矿山建设

(二)矿区生态环境修复

1.新建(在建)矿山

规划期内,新建矿山全部按山东省绿色矿山行业建设标准执行。

2.生产矿山

生产矿山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主体,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依法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积极开展“边开采、边治理”,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义务。

3.闭坑矿山

矿山关闭,矿山企业必须编制矿山闭坑报告,必须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工作。

4.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探索出台整合政策与项目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有关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等规定,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9号)的要求,结合临淄区实际,进行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经公开招标方式,临淄区人民政府委托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规划的编制工作。

“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规划研究”(以下简称“规划研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而开展的规划基础研究工作。在总结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全面分析临淄区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勘查开发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矿产资源特点,明确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从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勘查、科学调控、合理布局、优化配置、集约高效开发利用、有效保护、保障规划实施等方面,开展了较深入的分析研究,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提出了规划意见,为规划编制工作奠定了基础。“规划研究”适用于淄博市临淄区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到2035年。

按照临淄区自然资源局要求,淄博王庄煤矿有限公司对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进行了讨论,形成以下几点建议

1.《规划》中临淄区的煤炭开采总量控制在45万吨/年,我矿现正准备将生产能力由现在的45万吨/年,核定到60万吨/年,核定工作现正在进行中,是否有必要将开采总量调整到60万吨/年

2.朱台煤田已进入详查阶段,下一步有无开采规划?

3.《规划》中第14页“淄博市王庄煤矿”现名称为“淄博王庄煤矿有限公司”

 

采纳情况:

第一条建议:《淄博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中临淄区煤炭开采总量为45万吨/年,所提建议不予采纳。

第二条建议:朱台煤田已进入勘探阶段,其探矿权人为山东中裕矿业有限公司,是否开采需根据勘探储量成果情况。

第三条建议:规划编制单位已对文本进行修改,将“淄博市王庄煤矿”名称修改为“淄博王庄煤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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