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我区继续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单位合理安排支付进度,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需要支付给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或商品、服务供应商的,要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按程序支付,严禁资金违规使用、支付迟缓、挤占挪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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