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通过盘活各类资金资产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大力压减高负债单位的项目建设支出、“三公”经费以及其他一般性支出,积极化解隐性债务。与此同时,根据中央、省、市有关通知精神,积极采取调整已发行专项债券及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方式化解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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