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龄津贴补贴让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 ||
---|---|---|---|
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6086/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财政局 |
为保障老年人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保障老年人在疾病医疗照护、生活服务、精神慰藉等方面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让老年人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福利和成果,临淄区实行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补贴金政策。
高龄津贴补贴发放标准为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30元,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9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150元,每季度发放一次。截至目前,全区80周岁以上20571名老年人前两季度长寿补贴金4457700元已全部发放到位,第三季度2253330元已拨付至乡镇。
高龄津贴政策是保障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措施,按时足额发放高龄津贴,能有效缓解部分家庭在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