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财政局
标题: “五统一”为“后扶贫时代”保驾护航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6086/2019-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4-02 发布机构: 临淄区财政局

“五统一”为“后扶贫时代”保驾护航

发布日期:2019-04-02
  • 字号:
  • |
  • 打印

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是扶贫济困工作的两大支柱制度。农村低保制度侧重救济救助、维持基本生活,是“输血”;扶贫开发政策侧重提升能力、促进发展,是“造血”。随着贫困户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基本需求后两项制度并列式运行不利于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为解决“真脱贫、脱真贫”,针对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如何有效衔接融合,我区以皇城镇为试点,通过整合各类扶贫开发措施和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优化帮扶救助方式办法,提升为困难群众服务质量效能,积极探索建立两项制度融合的新模式。

一是政策统一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或者分类施保分档发放低保金,做到应保尽保、为确保农村低保金及时、安全、足额发放到位,我区从2017年12月份开始,农村低保金全部通过财政惠民“一卡通”发放2018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1025万元。

二是认定统一。我区现有农村低保2401人,扶贫人口3237人,两类对象重合率达到84%。为解决“多头认定、重复认定”,在试点工作中,民政和扶贫部门统一认定方法、统一收入核算,统一工作人员,大大提高了贫困对象重合率。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结果相结合,精准认定保障对象,符合低保条件的已经实现应保尽保。

三是标准统一2016年我区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线统一执行3560元,从 2017年1月份开始,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县统一执行每人每年4300元,“两线合一”为两项政策衔接融合提供了重要契机我区低保工作一直实施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区财政2017年开始,将第三方核查评估机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核,做到了逐户核查,精准界定低保家庭收入和施保人群

是资金统一。坚持以精准到户、分类施策、应保尽保、应扶尽扶为目标,通过政策融合,民政部门被确定为优先执行的最优政策共计11项,包括民政困难居民商业补充保险的常规医疗补充保险、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险、家庭财产损失险(户),民政临时性困难家庭救助,民政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民政低保政策,民政电价补贴、物价补贴,老年人高龄津贴,丧葬补贴,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区财政打足做实年度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是救助统一。为解决因病致贫问题,区财政从2017年开始,安排预算资金260万元,为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孤儿、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和低收入家庭人员,因病致贫家庭人员购买商业补充保险(预算资金260万元,多退少补),将“五类”人群纳入重点医疗救助范围,按照住院自负比例的75%进行救助,最高救助达8万元,同时为他们购买了意外伤害险和财产损失险,保障内容更加全面。2017年共为837个贫困户发放救助金141万元。2018年为1090个贫困户发放救助金353.98万元,与此同时,不断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力度,全方位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