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提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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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6086/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财政局 |
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提高对特别扶助对象的经济扶助力度,强化政策导向作用,自2021年7月1日起,我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中伤残扶助由600元/人/月提高到700元/人/月;失独扶助由750元/人/月提高到850元/人/月。
截止9月27日,2021年第三季度特别扶助金2406450元已通过“一本通”的方式,发放到扶助对象手中。惠及我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100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