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凤凰镇人民政府设施农用地准予备案通知书-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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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472F/2024-548316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4-2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凤凰镇人民政府 |
刘地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会堂养殖场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收悉,该项目位于刘地村,用于建设养殖圈舍、饲料配制场等管理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占地总面积0.2194公顷,项目范围现状地类为设施农用地,其中二调耕地部分已落实转进地块。根据《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鲁自然资规〔2020〕1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该项目符合备案要求,准予备案,时间从备案之日起5年。
凤凰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