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凤凰镇人民政府
标题: 凤凰镇机构职能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472F/2024-520567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19 发布机构: 临淄区凤凰镇人民政府

凤凰镇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4-02-19
  • 字号:
  • |
  • 打印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围绕构建城镇化发展需求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政府功能,巩固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目标要求,研究决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村镇建设、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党组织、行政组织和群众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并支持他们开展工作。指导、支持村委会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三)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四)搞好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做好动迁安置、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旅游开发等工作。

(五)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公共服务,

着力改善民生。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培育社会组织,推动村公益,创新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村扁平化管理为本镇村民提供更为方便的民政、教育、文化、卫生、科学技术、人口计生、养老医疗、就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治安保卫、外来人口管理,人民调解、法制建设等工作。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开展便民利民的村服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做好镇、村的财务、审计以及镇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