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凤凰镇人民政府

凤凰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镇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通知

凤政发〔2019〕36号

 

各村、镇直有关部门:

近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镇上下按照“行政推动、财政扶持、群众参与、堵疏结合”的工作方针,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技术、法律等措施,扎实推进夏秋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仍未形成,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压力依然较大。为扎实做好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各村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农作物秸秆禁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全年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

一、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

2019年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各类农作物秸秆,坚持疏堵结合,以抓禁烧、促转化、提水平为目标,强化村支部、村委的直接责任和镇级监督指导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大扶持力度,培植壮大秸秆转化利用经营主体,推广秸秆机械还田、青贮、固化、生物反应堆等技术,提升秸秆转化利用产业化水平,秸秆转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确保实现全年全部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

二、严格责任分工

镇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附件1)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一)党政办:负责在“三夏”“三秋”期间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禁烧通告,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报道;负责组织对禁烧工作的巡查,对发生焚烧现象及存在隐患的村作出通报;负责对相关责任人及时做出组织处理工作。

(二)纪委:负责对工作中涉及党员干部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三)教委:负责加强对各类在校学生的禁烧宣传教育,发动学生“小手牵大手”做好家庭的禁烧宣传工作。

(四)派出所:负责对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行为,以及不听劝阻故意焚烧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涉嫌犯罪的进行查处。

(五)财政所:负责将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六)交通管理所:负责查处调运秸秆的道路运输经营车辆违反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农委:负责调度秸秆禁烧、转化利用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林业站负责做好打森林防火道工作及经济林防火工作;畜牧兽医站负责组织养殖小区与种植户对接,组织指导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转化;农机站负责制定并落实农机购置配套提升计划,协调调度作业机械,制定还田作业标准,培训作业机手,确保农机作业质量和安全,严格作业机械进地作业佩戴防火帽,严肃处理违规作业行为。

(八)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秸秆禁烧执法巡查,在“三夏”、“三秋”期间发布通告,并对焚烧秸秆行为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九)建设办:负责全镇范围内全面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部分允许晒粮的公路路段进行麦秸麦糠巡查监督清理,做到户产户清,清理整顿好妨碍道路交通石块木棒等,保证交通安全。

(十)各工作片:负责所辖各村的全面禁烧工作,安排各村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网格化管理。村干部分工包地块、包路段,严禁不戴防火帽的机械进地作业,严禁在田间地头吸烟。各村所辖允许晒粮路面要专人负责,产生的麦秸麦糠等残留物做到户产户清,有遗留的所辖村负责清理。严禁放置石块木棒等影响交通的物品,确保交通安全。

三、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作物秸秆禁烧是2019年全镇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任务的重要内容,各村为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秸秆禁烧负总责,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建立田间火灾预警机制,做到遇警联动,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工作落实。要在“三夏”、“三秋”等关键农时季节,继续组织实施联合办公,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扶持政策和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保障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制,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环保网格化管理之中,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到责任人,做到部门、人员、任务、措施、奖惩“五到位”,建立起横到边、纵到底的禁烧防控、秸秆转化利用、碎秸秆等可燃物清运处置体系。

(二)强化禁烧巡查。一是由党政办牵头,安全环保办公室成立执法巡查组,采取分片、村的方式,在“三夏”、“三秋”等重点禁烧时段实施全天候执法巡查,并对秸秆焚烧情况依法进行处罚;二是驻片包村人员进行日常督导巡查,对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村重点督导检查,发现秸秆焚烧现象,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并责成有关村立即整改到位;三是重点巡查,由镇禁烧办会同环保部门在“三夏”、“三秋”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及时派出巡查组开展重点巡查。要积极创新巡查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现代通信监控的作用、手机微信等先进方法,监测监控焚烧秸秆情况,有效解决人工巡查视野受限、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全方位巡查体系,确保及时制止和查处焚烧秸秆违法行为。

(三)多途径转化利用秸秆。有效转化利用农作物秸秆是解决秸秆焚烧问题的根本途径。相关部门要在继续抓好秸秆粉碎还田的同时,进一步拓宽秸秆青贮、固化、制沼、生物反应堆等转化利用渠道,拉长秸秆转化利用产业链条,不断提高秸秆转化利用水平。要继续把培育壮大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经营主体作为工作重点,制定切实有效地工作措施,从政策上、技术上给予支持,帮助其做大做强,不断提高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能力。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工作中失职、渎职或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将视情节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村出现1个以上火点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有关村主要负责人。对划定的重点禁烧区域内出现火点的,启动问责机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问责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责任追究情况书面报区禁烧办。对未监管到位造成区域环境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村主要负责人及包村包片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对在“三夏”、“三秋”等重污染期间发现秸秆焚烧情况的,一律严肃问责。

 

凤凰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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