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临淄区发改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95G/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2-08 发布机构: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临淄区发改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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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结合《临淄区2020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制定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2020年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建节能审查意见检查表。请遵照执行。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比例及频次 预估抽查对象数 检查时间 发起科室 配合部门 备注
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大型公建和公共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15%;1次 1-10家 8-9月 能源科 区住建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0年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建节能审查意见检查表

被检单位(章):

 

 

检查时间:

 

 

项目类型

建设情况(有/无)

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省级审查意见

落实情况

市级审查意见

落实情况

与审批、核准、备案主管部门
同级节能审查机关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改扩建项目

 

 

 

 

 

 

 

 

 

 

 

被检单位负责人员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一)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省、市、县(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5000吨标准煤(不含5000吨)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市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

(四)市、县(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5000吨标准煤(不含5000吨)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其节能审查由同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

(五)跨市、县(区)需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上一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