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发改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
---|---|---|---|
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595G/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2-08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
区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结合《临淄区2020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制定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2020年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建节能审查意见检查表。请遵照执行。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比例及频次 | 预估抽查对象数 | 检查时间 | 发起科室 | 配合部门 | 备注 |
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 《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 大型公建和公共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15%;1次 | 1-10家 | 8-9月 | 能源科 | 区住建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2020年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建节能审查意见检查表
被检单位(章): |
|
|
检查时间: |
项目类型 |
建设情况(有/无) |
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
||
省级审查意见 落实情况 |
市级审查意见 落实情况 |
与审批、核准、备案主管部门 |
||
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
|
|
|
改扩建项目 |
|
|
|
|
被检单位负责人员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一)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省、市、县(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5000吨标准煤(不含5000吨)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市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
(四)市、县(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5000吨标准煤(不含5000吨)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其节能审查由同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
(五)跨市、县(区)需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上一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