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转发《关于落实全市国有景区门票阶段性 减免优惠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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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595G/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6-0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
各有关景区:
现将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全市国有景区门票阶段性减免优惠措施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2〕5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落实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列入全省国有景区降价名单的景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国有景区门票阶段性降价政策和降价措施。2022年6月1日至9月30日(周末、法定节假日及连休日除外),在原政府定价的门票价格基础上,我区国有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实行不低于5折的降价优惠。
(二)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对特殊群体的门票减免优惠政策,鼓励景区推出更大力度的减免优惠措施。
(三)各景区要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在景区门户网站、售票点的醒目位置等公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执行日期及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淄发改价格〔2022〕53-关于落实全市国有景区门票阶段性减免优惠措施的通知.pdf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