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公布临淄区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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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595G/2017-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7-12-20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物价局 |
临价字〔2017〕60号
关于公布临淄区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415号)和《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区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公布如下,并作说明如下:
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此次编制的清单是依据国家和省、市现行的收费政策编制的,文件收录时间截止2017年10月1日。
国家和省、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调整时,区物价局将定期更新,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施收费前,应按照规定在经营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临淄区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
临淄区物价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