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落实降低我区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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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595G/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
各有关景区:
现将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落实降低全市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政策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0]5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落实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政策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严格执行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降价措施
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筹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发展,加快促进旅游业复苏,拉动居民旅游消费的有力措施。我区列入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的景区有3家(名单见附件1),各景点要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降价政策和降价措施,在原政府定价的基础上工作日执行2折优惠票价,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执行5折票价的优惠政策。
二、 严格落实对特殊群体减免优惠政策
1、 继续对儿童、老年人、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以及持有“山东惠才卡”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实行免门票政策。
2、各景点可以针对学生、教师、医务工作者、退役军人等出台更大幅度的门票减免政策。
三、 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各景点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在门户网站、售票点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优惠措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 执行期限
本通知自2020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临淄区降价国有景区名单
2、《关于落实降低全市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政策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0]50号)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