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关于落实降低我区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政策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95G/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8-04 发布机构: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落实降低我区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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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景区:

现将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落实降低全市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政策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0]5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落实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政策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严格执行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降价措施

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筹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发展,加快促进旅游业复苏,拉动居民旅游消费的有力措施。我区列入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的景区有3家(名单见附件1),各景点要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降价政策和降价措施,在原政府定价的基础上工作日执行2折优惠票价,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执行5折票价的优惠政策。

二、 严格落实对特殊群体减免优惠政策

1、 继续对儿童、老年人、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以及持有“山东惠才卡”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实行免门票政策。

2、各景点可以针对学生、教师、医务工作者、退役军人等出台更大幅度的门票减免政策。

三、 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各景点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在门户网站、售票点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优惠措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 执行期限

本通知自2020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临淄区降价国有景区名单

         2、《关于落实降低全市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政策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0]50号)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