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临发改发〔2023〕1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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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595G/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0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关于转发《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3〕2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执行殡葬服务收费政策。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定价标准执行;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收费公示制度,供群众自愿选择;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及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经营性公墓墓穴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二、落实收费减免政策。严格按照临淄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临政办发〔2019〕4号)、关于淄博乐天林墓管理有限公司凤凰山长青园公益性公墓价格及相关收费的批复(临发改发〔2020〕14号)规定的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政策及城市公益性公墓免费安放政策。
三、完善收费公示制度。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及收费公示制度,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投诉电话等内容。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临淄区民政局
临淄区财政局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