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关于临淄区老年大学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95G/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31 发布机构: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临淄区老年大学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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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淄区老年大学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共临淄区委老干部局:

你单位《关于临淄区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老干202316号)收悉。根据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山东省老年大学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3]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我区老年大学学费标准(见附件),本通知规定的标准为最高学费标准,学校可根据专业类别、教学方式等情况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学费标准,但不得超过最高标准。

二、 老年大学学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收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票据电子,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 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等,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 上述通知规定自20238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731日。

 

 

附件:临淄区老年大学学费标准表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临淄区财政局

 

 

 

2023727

 

 

附件:

 

 

临淄区老年大学学费标准表

 

专业分类

收费标准

/生/学年

课时

养生保健类

200

64

书法画类

200

64

语言文学类

200

64

声乐戏剧类

200

64

舞蹈体育类

200

64

智能技术类

200

64

一般器乐类

200

64

钢琴专业

300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