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我区政府定价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及有关政策的通知 临发改发〔2023〕2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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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595G/2023-540935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2-0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关于我区政府定价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及有关政策的通知
临淄区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你公司《关于管仲纪念馆、姜太公祠、齐故城排水道口门票等价格的申请》(区文旅公司字〔2023〕0920号)收悉。
根据淄博市物价局《转发<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发改价格〔2018〕951号文件推动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价字〔2018〕114号)、淄博市物价局《转发<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快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价字〔2018〕122号)、淄博市物价局《关于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执行临发改发〔2020〕22号文件。执行日期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文件到期后按照程序重新确定门票价格。如果执行期间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临淄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我区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的通知临发改发〔2020〕22号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临淄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30日
关于公布我区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的通知 临发改发[2020]2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