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对淄博市临淄区中医医院院内停车服务收费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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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595G/2025-553640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7-2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
区中医院:
你院报来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院内停车收费的报告》(临中医发〔2025〕30号)收悉,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淄博市城市管理局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停车设施发展的落实措施》(淄城管发〔2021〕19号)、区发展和改革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明确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临发改发〔2023〕2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就你院院内停车服务收费有关事宜批复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规范医疗机构院内车辆停放服务费
医院借助慧停车计费系统,对院内停放车进行收费,标准为:
(一)病人及家属本院就诊用微信小程序绑定病人信息免收停车费:用户入场后,扫描车场内的小程序二维码,输入车牌号和身份证号/诊疗卡号/住院号,即可领取免费停车券。
(二)每位就诊者每天最多可以为5辆车领取免费停车券,就诊者同时在车场内的多辆车(停车时间有交叠),只有2辆可以使用免费停车券,其他车辆正常付费。
(三)军车、警车、消防、抢险、救灾、救护以及残疾人专用车辆(持有效证件)、来院执行公务的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免费的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严禁拒停。
二、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
(一)停放时间不超过45分钟(含)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45分钟的,按实际停车时间计费。
(二)机动车辆45分钟内(含45分钟)免费,超过45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含4小时)按3元收费,超过4小时以上的每超过1小时增加1元收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三)实际计时收费的,实行日最高限价,机动车辆连续停放24小时的每车最高收费15元,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四)对悬挂新能源汽车绿色牌号的汽车,每日(00:00-24:00为一日)在医院内首次停车的,免收首个3小时内车位使用费,同一订单不再同时享受停车场免费时段(医院内45分钟)免费的停车优惠。
三、做好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
做好停车位规划布局,加强对停放车辆的管理服务,解决好停车区域规划、建设问题,营造规范有序的停车秩序。严格做好明码标价,在车辆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免费对象、服务内容、停放车辆类型、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12345”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批复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7月31日,期满前三个月按相关程序重新报批。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