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关于临淄区殡仪服务中心迁建期间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95G/2025-554241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26 发布机构: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临淄区殡仪服务中心迁建期间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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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235号)规定,现就临淄殡仪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殡仪服务中心)迁建期间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政策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规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管理

    (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是指殡仪馆在遗体处置过程中必须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含消毒、馆内抬尸)、存放(含冷冻保存)、火化(含骨灰整装)、骨灰寄存服务4项,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殡仪馆内转接服务属于其标准化作业内容,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二)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殡葬延伸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外,供群众自愿选择的服务,主要包括遗体整容化妆(含洁身、更衣)、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含礼厅)等,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殡葬用品价格。殡葬用品是指殡仪馆等殡葬服务机构向丧属销售的骨灰盒、寿衣、花圈等物品,其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四)实行收费项目清单管理。你中心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中收费项目清单所列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备注规定的不同情形,开展殡葬服务活动并收取费用。

二、落实殡葬服务收费管理

(一)殡仪服务中心迁建期间殡葬基本服务项目现有遗体存放(含冷藏、冷冻保存)、骨灰寄存2,暂无遗体接运(含消毒、馆内抬尸)、火化(含骨灰整装)服务。以上收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收费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二)殡仪服务中心迁建期间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见附件。重要延伸服务、丧葬用品等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

三、严格执行收费免除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临民字〔202458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项目进行殡葬服务费免除。同时应提供平价、经济的骨灰盒(坛)、告别厅堂及免费休息场所。

四、落实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

你中心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服务流程、服务规范等内容,在实施服务和收费前应向群众提供服务清单(手册),说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情况,由殡葬用户自愿选择,并与殡葬用户签订由民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服务合同(协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510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930日,期满前三个月按规定重新报批。《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淄区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临发改发202413)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同时废止。政策执行期间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省市政策安排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临淄殡仪服务中心迁建期间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