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关于我区公益性公墓价格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95G/2025-555840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24 发布机构: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我区公益性公墓价格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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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235),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巩固殡葬改革成果,保障殡葬事业公益属性,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现就我区公益性公墓价格及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规范价格管理方式

(一)公益性公墓墓穴费及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是除墓穴费及维护管理费以外,供群众群众自愿选择的服务项目。

二、落实公益性公墓收费减免政策

(一)严格按照民政部门公益性公墓相关优惠文件政策落实。

(二)本通知明确的价格为最高销售和服务价格,各有关经营单位可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充分协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

三、完善收费公示制度

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在实施服务和收费前应向群众提供服务清单(手册),说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由殡葬用户自愿选择,并与殡葬用户签订由民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服务合同(协议),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通知202512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1130届满前3个月重新申报。

如遇上级部门政策变动,按照上级部门政策执行。

 

附件:临淄区区级公益性公墓墓穴及维护管理费指导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