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关于转发《关于公布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95G/2025-555914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26 发布机构: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转发《关于公布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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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水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现将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水利局《关于公布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585号)附件1的文件转发给你们,我区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按市级政策执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仅适用于基本水价居民用水阶梯价格设置为三级,阶梯价格级差按照1:2:4比例确定各阶梯综合水价详见《临淄区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表》(附件2),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本通知自202611日起执行发展改革水利局《关于继续执行发改202010号文件的通知》(发改202512号)、《关于公布临淄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发改202010号)同时废止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水利局关于公布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doc(淄发改价格202585号)

2.临淄区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表